职业中专毕业生小孟应聘时,用人单位与他签订了6个月的实习协议。事后,小孟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主张权益,而单位以双方在相应阶段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进行抗辩。 [详细]
对于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除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外,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即使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的 [详细]
为提高效率、节约时间、降低成本,使案件得到更快、更便捷的处理,对有些劳动争议案件,的确可以在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适用简易程序。 [详细]
电子劳动合同的使用有效解决了纸质劳动合同签订周期长、成本高、流程繁杂等问题,且迎合了时代发展。故此,电子劳动合同亟待推广普及,对于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亟待相关方给予高度重视并合力纾解。 [详细]
小贾称可通过自己的公司为小于代缴社保,帮其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小于因此向其交付社保费用6万余元。一年多过去了,小于发现自己仅有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便要求退还费用,并将小贾及其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判 [详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薪酬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有权调整薪酬” [详细]
明明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可总有员工因为单位不积极申报工伤、未按标准缴费或者未履行其他义务,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不能全额享受。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这些员工真的只有“打落门牙往肚里吞”吗?以下案 [详细]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需要他人帮忙的事。在相互帮助过程中,双方不仅能更好地工作与生活,还能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与感情。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无偿性的义务帮工无疑是要大力提倡和弘扬的,但遇到一些意外情 [详细]
公司称业务调整,要将职工统一安排到其他公司去工作,当职工提出经济补偿问题时,单位说已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没有任何补偿。双方争执不下,日前吴先生向本报求助,希望专家为他答疑解惑。 [详细]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该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详细]
贷款买房、子女出国,经常被要求当事人提供“收入证明”。用人单位的经营者们,要不要出具和怎样出具,都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事实证明,守法经营、诚信做事,永远是避免经营风险的不败武器。 [详细]
近期,职业病成为一个较为热门的话题。第一个事件是一个关于职业病维权的微博热搜。媒体就该事件报道的大致情况为某地一公司操作间环境以及未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等导致了多名员工罹患白血病,且经鉴定为职业性肿瘤(苯 [详细]
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由于其公开性,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稍不注意便有可能引发侵权。 [详细]
日前,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秦某前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其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工资数额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受理了秦某的投诉,并派监察员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详细]
据报道,最近不少地区创新性地推出了劳动者“线上维权二维码”。劳动者如遇到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工作等问题,用手机扫二维码即可在线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详细]
重庆一女子怀孕产子后无法拿到生育生活津贴,后发现被公司单方面解约,由此诉诸法院,要求公司予以赔偿。近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公司向张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0366.67元以及经济赔 [详细]